炼铁厂烧结工序1#、2#、3#烧结一混、二混蒸汽粉尘治理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炼铁厂烧结工序1#、2#、3#烧结一混、二混蒸汽粉尘治理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炼铁厂烧结工序1#、2#、3#烧结一混、二混蒸汽粉尘治理EPC。
2.2建设地点: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2.3建设规模:约1262万元(不含税)。
2.4计划工期:171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炼铁厂烧结工序1#、2#、3#烧结一混、二混蒸汽粉尘治理EPC,包含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设备及材料采购与供应、工程施工、项目涉及的所有检验和检测、人员培训、启动试运(72h+24h)等EPC总包工程内容,保证整套系统的完整性。包括但不限于:
(1)1#、2#、3#烧结各新建1套湿法除尘系统(共3套)及配套设施,对一、二混圆筒机进、出料口进行抽尘处理,每套除尘系统处理风量≥80000m3/h;对圆筒机进、出料口进行密闭改造,增加抽尘罩、电动阀门及抽尘管网、支架等配套设施。
(2)利旧改造2个电气室,改造后的电气室满足重庆钢铁标准化电气室及DCS室标准化(三星级)要求。
(3)本项目包含电气、自动控制、仪表、检测、电信、总图运输、土建、建筑结构、安全、职业健康、消防等设备设施。
(4)影响新建设施布置及项目施工的管网、电缆桥架、防雨棚、设备设施、房屋、停车场、绿化(树苗、草坪等与绿化相关)移位、搬迁及异地恢复,并确保功能完善。项目实施后,对破损的地面、绿化、公路、人行道、路灯等设施进行恢复,且必须满足重庆钢铁相关管理要求。
详见第五章设计技术要求。
2.6其他:(1)计划建设总工期:171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时间:2024年12月11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完成热负荷试车时间:2025年5月30日。(2)安全目标:轻伤及以上事故为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并且[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一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甲级](含)以上)并且[专业承包·环保工程·一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或者[高级职称(及以上)](含)以上
3.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2)项目负责人(EPC总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在职员工,不得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上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https://jzsc.mohurd.gov.cn,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如项目实际已竣工完成,而四库一平台中未显示竣工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应竣工验收证明资料,经评委会评审确认后可视作已竣工)。可以与本项目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
(3)本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为投标人本单位注册人员且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上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注册情况及在建项目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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