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号烧结机机头电除尘能力提升-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四号烧结机机头电除尘能力提升-EPC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招标项目名称:四号烧结机机头电除尘能力提升-EPC。
2.2建设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梅钢厂区内 。
2.3建设规模:约4760万元(含拆除费,不含税)。
2.4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
四号烧结机(450㎡ )机头电除尘能力提升项目-EPC项目包括:工程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图设计)、建筑安装工程(含拆除)、设备材料采购供应、软件编程、工程检验、调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的编制、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试运转、整套启动交付生产直至竣工达产,承担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责任。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
(1) 电除尘器本体如底梁、箱梁、钢立柱、柱间支撑、侧板、顶部盖板、灰斗及进出口喇叭口等进行更换;
(2) 机头电除尘器高压电源由普通单相工频电源改造成新型三相脉冲节能电源;
(3) 阴极振打改造成电磁锤振打。
(4) 不含绿化费。
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格要求:
[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冶金行业·甲级](含)以上或者[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含)以上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信誉良好,2023年1月1日以来,在信用中国网站无因违规投标、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被行政处罚的记录。
4、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5、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含)以上或者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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