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事业部3号高炉水渣运输优化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炼铁事业部3号高炉水渣运输优化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已在承德市双滦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双滦审批投资备[2025] 62号文件备案,招标人为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炼铁事业部3号高炉水渣运输优化及周边环境提升项目EPC总承包。
建设地点:河钢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厂区内。
建设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1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正式设计蓝图30日历天内全部交付,且设计进度不得影响现场施工进度。
质量标准:设计、设备、安全、环保、消防、建安工程质量,按照国家现行标准规范和合同要求进行验收达到合格工程标准。
工程范围主要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以上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3.1.1资质要求:具有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并同时具备以下设计及施工资质: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冶金行业(金属冶炼工程)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3 信誉要求:根据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2.2联合体两家成员具有同一专业资质的,在其承担的工作范围内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资质等级。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其它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4日9:00至2025年9月10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双滦区)(http://www.slq.gov.cn/slggzy/)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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